南昌工程学院后勤保障处属院行政职能部门,设处长(兼党支部书记)1人,副处长2人,下设六科一室:处综合办公室、维修管理科、经营管理科、园林管理科、物业管理科、能源管理科、车队。
其主要工作职责:
1、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党政的决议;按照学校的整体发展要求,负责组织制定后勤总体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2、积极稳妥地推行后勤各项改革措施,不断总结和完善各项管理办法,提高科学管理水平;
3、负责学校下达的预算内各项后勤保障经费的计划、使用和管理;
4、负责学校商业、餐饮网点的规划、布局,为学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商业及餐饮服务,并做好日常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;
5、负责学校水电气日常管理、维修等工作,指导科学使用、节约使用,为全院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用水、用电、用气提供保障服务;
6、负责学校范围内的物业、水电、绿化、经营维修等项目的各类服务标准,核定服务价格及结算办法,并承担全院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、绿化养护及有关的物业工作,为学院教学、科研、师生生活提供一个良好、舒适的校园环境;
7、负责学校小型的维修、改造计划,并做好立项、预算、审验及施工等工作;
8、负责学校不动产的使用管理工作,并做好教工住房分配及相关工作;
9、负责车辆和交通运输管理;
10、负责学校收发室的工作;
11、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后勤保障处围绕“三服务、两育人”的宗旨,以为教学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为基本工作准则,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,后勤全体员工将与时俱进,奋发进取,以改革为抓手,以管理为基础,以服务为根本,不断开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新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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