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层层筛选及严格考评,我校顺利通过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组织的评选和验收,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(名单刊登在3月25日《人民日报》第14版)。
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评选,是贯彻国务院《节能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》和《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,深入、具体的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对今后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有着标杆和导向作用。
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,在省机关事务局和发改委节能中心的指导下,我校以优良的业绩,翔实的资料,扎实的工作获得了考评组的认可。并获得了教育厅下拨的3万元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专项补助金。
据悉,此次江西省共有27家单位通过验收,有6所高校位列其中。